(一)簡介
本中心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擁有豐沛的自然(地形、地質、動植物生態、大氣景觀等)與人文資源(歷史文化、田園聚落、人造景觀、獨特產業等),如何善用既有的優勢、整合各方資源,以陽明山為起點,透過教育的力量,傳播愛鄉、愛國、愛全世界的精神,推動尊重人類、珍惜萬物、關懷地球的環境保護、環境教育理念與態度,以提升環境教育知能,是本中心責無旁貸的任務。
為宣導環境教育理念,自成立以來已推動相關活動多年,包含教師研習課程、種子教師培訓、教師聯誼-生態體驗教學活動等,目前本中心設置之「環境教育全職教育人員」1人擔任,並輔導及培訓本中心凡符合資格者,皆能極積申請認證,以達群策群力,共同為推動環境教育而努力。並且於99年戮力申請環境教育機構認證,歷經法令更迭及相關規定修正而多次補件,於102年通過初審,103年1月24日通過環境教育機構之認證。
(二)環境教育相關研習課程
綜合本中心之使命、願景及發展策略,本中心作為「環境教育機構」之未來展望,可就「加速普及各級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之設立」、「環境教育課程融入於既有各類人員研習專班」、「成為學校落實執行的重要推手」及「開設環境教育專業領域之研習專班」四大面向而言。
1.加速普及各級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之設立
第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曾任教或任職於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連續一年或累計二年以上,並參與環境相關議題研習,其研習時數經教育部認定達24小時以上。」,而本中心針對本市教育局所屬各學校具有調訓研習之協助義務,規劃每年開設「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研習課程(24小時)」,能盡速協助各校設置合法全職之環境教育人員,以普及環境教育之落實。
2.環境教育課程融入於既有各類人員研習專班
為拓展各類專職人員對於環境教育之思維與視野,並符應環境教育法揭示每年應有4小時環境教育之學習課程,本中心將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類專職人員,如會計人員、人事人員、教育局行政人員之研習安排環境教育研習課程。另於候用校長儲訓班將環境教育之理念、實務及行動力,落實於培訓校長學習課程。此外,每年例行性辦理國中及國小之各領域教學知能研習,更著重於如何環境教育融入領域教學之教材及教法之中,以推廣學校環境教育教學課程。
3.成為學校落實執行的重要推手
本中心作為「教師課程與教學研習機構」、「校長培育及成長中心」、並為「學校行政引導推動」,將能協助本市各級學校落實「環境教育」,運用課程教學及校園空間,研訂環境學習課程或教材,並實施多元教學活動,進行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之環境教育。爰此,本中心針對前述專業領域中攸關學校推動為重的「自然保育」、「災害防救」及「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三項領域,特開設專班,包含:教師自然生態教學研習、教師人文史哲藝術及生態永續發展類研習、校園環境及防災教學研習,以充實學校教師推廣環境教育之教學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