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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立日期:

中華民國72年9月5日正式成立。

二、服務宗旨:

提供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全人成長、探索與整合之諮詢與諮商服務,以促進其身心健康。

三、 定位層級:

專線在助人機制上隸屬第二個層級,下接北市各級學校教育與輔導人員的教育、輔導功能,上承醫療體系的治療功能,居於兩者之間的樞紐位置,以矯正、補救功能為導向。

層級別第1層級第2層級第3層級
助人機制分層架構
專責單位學校專業機構醫療體系
功能教育、輔導諮詢、諮商治療
說明由學校教師及輔導室負責,重點在於教育功能,需求最大由專業機構負責,重點在於矯正性及補救性功能由醫療體系負責,重點在於治療

四、服務領域:

以教師在教學、輔導、行政等工作上可能遭遇的問題領域為安排重心,早年以心理諮詢與輔導為主,中期配合學校教育的多重面向,逐步多元發展,廣納特殊教育、精神醫學、兩性議題、法律、教育等不同領域。自102學年度起,配合服務對象單一化之目標,精簡為心理輔導、諮詢和諮商以及精神醫學等兩個領域。

五、服務方式:

  • (一) 諮詢服務部分:含個別晤談、家庭會談、電話協談、個案討論、轉介、資訊提供等方式辦理。
  • (二) 教育訓練部分:含成長團體、個案研討等方式。
  • (三) 申請個案處遇討論或個案研討,請填寫服務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至 tiec222@gov.taipei
     

六、服務對象:

  • (一) 成立後迄87年止: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教師、學生、家長。
  • (二) 88年起:除前述對象外,服務範圍向下涵蓋公私立幼稚園教師、學生、家長。
  • (三) 102學年度起:回歸教師支持系統之原有定位,以服務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正式教師為主,經學校輔導室評估確有三級輔導需求之學生及家長,亦可透過學校輔導室申請使用是項資源。惟國中小學生及家長必須先經由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先行處遇,有特定需求時,再由該中心逕行提出轉介申請。
  • (四)104學年度起:正式回歸教師支持系統之原有定位,以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正式教師為唯一服務對象。
專線服務領域、對象、方式
服務對象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服務類型1.諮詢、2.教育訓練
諮詢領域1.心理晤談、2.精神醫學諮詢

七、編組架構:

(一) 主持人:本中心主任。(二) 諮詢教授:完整名單及專長領域詳見諮詢教授群英譜

任務:

  1. 指導專線運作方針及走向,規劃相關研習班次課程。
  2. 為當事人提供諮詢、諮商、輔導、轉介等服務。

 

成 員:敦聘大專校院心輔相關系所教授、坊間專業心理諮商所心理師以及精神科醫師共10人,組成專業團隊。完整名單及專長領域詳見諮詢教授群英譜

歷任諮詢教授芳名錄(按各領域應聘先後順序排列):

心理諮詢、諮商:呂勝瑛、吳就君、洪有義、劉燦樑、郭生玉、劉焜輝、許勝雄、樊愛群、藍三印、夏林清、柯永河、何長珠、李憶薇、張素凰、楊蓓、鍾思嘉、曾端真、許永熹、吳麗娟、蔡崇振、李瑞玲、黃國彥、金樹人、曹中瑋、黃素菲、王麗斐、嚴霽虹、翁開誠、王麗文、王鍾和、王瑞琪、林麗純、林一真、陳韺、游文治、林方晧、柯書林、梁淑娟、林世莉、陳一蓉

特殊教育:陳東陞、陳榮華、楊坤堂、董媛卿、張蓓莉、吳怡慧

精神醫學:陸汝斌、何瑞麟、游榮輝、陳映雪、李鶯喬、楊逸鴻、李慧玟、粘慧美

兩性議題:趙湘台、王麗斐、王瑞琪

法 律:張明松、林茂雄、張傳栗、沈銀和、陳孟瑩、花滿堂、尤三謀、高忠勇、陳雅香、何菁莪、邱錦添、尤美女、林安邦、林佳範

教 育:簡茂發、楊極東、蓋浙生、萬家春、高強華、張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