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育111標竿學校係提升學校教育品質之重要教育政策,民國98年元月臺北市教育局成立「臺北教育111推動委員會」,規劃教育111推動事宜,責成本中心辦理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認證,期透過認證的機制,使各級學校校務經營皆能聚焦於提供孩子五育並重和優質的學習情境,展現適性的多元成就,進而開發創意並接軌國際。
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認證)實施迄今(114)年,將邁入第17年。為求持續創新,及配合12年國教推動與108課綱實施,以「反思、進步、創新、實驗、當責、分享」為教育核心主軸,自107年起正式進入評選(2.0)版,111年進入3.0版。102至106年申請對象僅限於國小,自107年起恢復國中、高中職及特殊學校參與評選。101至114年通過評選(認證)學校包括國小157校、國中46校、高中職45校及特殊學校3校,總計251所學校通過評選(認證)。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